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省教育厅开展202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在职教师。
推选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1.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2.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推荐人填写《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于6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经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信息楼1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郭宏玮内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教育厅。
附件:1.报送材料须知
2.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