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4年教师节前后,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我校推荐名额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先进个人2名:全模范教师1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并根据《贵州省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按照相关推荐条件做好评选推荐。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2:00将推荐材料《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以及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电子文档发教师工作部郭宏玮内网邮箱,纸质档一式2份送信息楼1314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评选推荐。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选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实施方案
3.推荐对象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