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和《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 。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和《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报二级岗位的教师提交《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1)各2份;申报三级岗位的教师提交《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2)各2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4.个人奖项、荣誉称号证书、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5.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6.达到《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第33条推荐比例的,由推荐专家分别填写的《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或《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其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上报原件,其他明确上交复印件的,均须以上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教师工作部审核原件,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原件退回本人。评议材料一经报出,不再补报任何材料。
2.申报三级岗位的人员后期需要将有关业绩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完善,为确保提交的纸质业绩与系统中上传业绩保持一致,请申报人将符合条件的业绩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师工作部安丽娜内网邮箱。
申报人对自身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经查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学术不端、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上传/上报材料时间、地点
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教师工作部(信息楼1312室)。
四、相关说明
(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评审中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对已通过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律予以撤销。
(二)申报人员请12月15日前到教师工作部(信息楼1312室)领取档案袋。
附件: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文件夹
2.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文件夹
党委教师工作部(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