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贵州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1.图书资料系列按照《贵州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83号)执行;
2.群众文化系列按照《贵州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271号)执行;
3.文物博物系列按照《贵州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70号);
4.艺术系列按照《贵州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95号)执行。
申报人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申报评审。
二、评审程序
2022年贵州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线上开展。
1.个人申报
已创建账号的申报人可登陆填写保存本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限内按要求提交。今年全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系列线上申报提交时间统一为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已填报的业绩成果有质疑的可要求补充材料),结合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信息楼1312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处),统一报送时间为8月8日。
3.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内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申报人已填报的业绩成果有质疑的可要求补充材料),并按照要求在系统内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
三、其他要求
1、申报资格说明:根据学校现有职称空岗数情况,对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推荐时,原则上向博士倾斜;转评同级职称不受职数限制。
2、继续教育学时:2019年及以前,继续教育时间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规定执行。2020年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60学时。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的时间,每日可折算为8个学时。选派到基层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其基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时间可连续计算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
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3.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评审通过确认单”(附件),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4.为便于工作交流,请申报人员加QQ群“2022贵师院职称申报”(群号:829696332)。(加群时备注名称:二级单位+姓名)
5.未尽事宜,请参考《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贵州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 文物博物、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
附件: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 文物博物、艺术系列相关文件汇总
党委教师工作部(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