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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度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8:55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吴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17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7]42号)文件精神,凡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取得教师资格,教龄满30年的同志均可申请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请符合申办条件的教师于5月24日前填写《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并将表交至教师工作处审核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




教师工作处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0851-86277577

教师工作处办公室:信息楼1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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