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校可推选1-5名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候选人(含部分已故者),为做好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质量,现将我校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心系民族命运,饱含赤诚的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行高洁,充满大爱,是社会道德的模范。
(三)教育思想丰富,理论建树丰硕,创新意识强,有教育界广泛认可的代表作,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致力构建中国当代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对夯实理论基础、完善学科体系贡献很大;或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带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或直面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办学治校成就突出,引领和带动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
(四)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力,受到教育界人士拥戴和人民群众认可。
二、推荐名额及时间
(一)推荐名额
每学院(部)、部门,推荐1-2名候选人,学校将从中推荐1-5名上报教育厅审批。
(二)推荐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将填写好的《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和《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报教师工作处,并将电子稿发吴敏老师内网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2、《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
3、《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师工作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