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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和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4:17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吴敏

关于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和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试点实施方案》(〔2016〕50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试行)》(〔2016〕75号)和经费管理相关要求,为加强“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 下简称“工作站”) 和“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提高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效率,现就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专款专用

1、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经费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每个工作站在两年工作周期内,第一年按3万元划拨,第二年按以奖代补方式划拨。

3、每个校级“名师工作室”每年由学校补助业务活动经费3万元(第一次划拨1.5万元,另1.5万元在年度中期经考核合格后,以奖代补的形式划拨,不合格不划拨)。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工作站经费必须用于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规定的活动中,包括专题研究、主题研讨、中小学名师补贴、到中小学观摩和日常办公事务等。

主要用于培养骨干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实践;推广教学成果;开发教学资源。

2、名师工作室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顾问指导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出版和日常办公事务等。

主要用于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推广教学成果;开发教学资源四个方面。

三、经费使用流程

1、提交《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表》(附件1)或《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表》(附件2)。

2、活动前15日前提交《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单项活动方案表》(附件3)或《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单项活动方案表》(附件4)。

3、报账时,提交活动总结、参加活动人员签名表及相关正式票据。


附件:1.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表

2.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表。

3.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单项活动方案表

4.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单项活动方案表。


教师工作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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