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除继教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结合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2026年拟开展工作,提交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总结和2026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将总结和计划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师工作处(信息楼1314室),电子版请发刘军红老师内网邮箱。
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贵州师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航研修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定向博士研究生推荐排序名单的公示
【文章下载】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