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要求,为建好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充分发挥为全校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教学研修、教学资源以及支持教学改革的功能,经研究,决定在学校遴选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研究室主任(课程教材研究室、教育教学与科研研究室、教师能力发展与培训研究室)、研究室成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教师发展指导专家选聘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积极愿意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贡献力量。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专业知识厚实,有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为教师成长提供科学化、专业化咨询指导。原则上在省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能发挥“传帮带”作用,为青年教师在教学辅导、教学诊断、学术训练、经验传授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当好青年教师的“引路人”。
4.长期从事学校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职前职后培训经验,教学经验丰富,能创新培训方式,培训效果好。能建设开展前瞻研究、评价指导、工作研讨、经验总结、问题研判等理论与实践工作。
5.能较好开展科学研究,完成科学研究任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从事科研工作,主持完成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研究室主任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深耕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科研、教师能力发展等对应研究领域,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发展趋势。
3.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领域论文5篇以上,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改革项目1项以上,或者在省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教学创新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4.热爱教师发展事业,能主动对接教师需求,为教师提供精准化研究支持与服务,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研究室成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课程教材研发、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对应领域的专业基础。
3.在相关领域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1项以上;具备开展实证研究、案例开发、培训实施等实操能力,有一线教学或教师培训经验者优先。
4.熟悉教师发展核心需求,能积极参与研究室课题、调研、培训等工作,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意识。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报或单位推荐。
(二)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有关人员申报表》(附件)。
(三)根据申报情况,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择优遴选并报学校最终审定。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表(附件)电子版发教师工作部刘军红内网邮箱,纸质版送信息楼1314办公室。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发展发展中心有关人员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