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商请推荐有关专家的函》(见附件1)的精神,省老龄办拟组建贵州省老年友好型社区专家库并公开征集专家入库。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熟悉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一般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在相关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三)热心老龄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够接受委派深入地方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认真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其他不良影响。
二、推荐领域及名额
(一)我校可推荐的老年友好型社区专家库领域专家分为:老龄研究、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管理、社会学和心理学共5个领域。
(二)我校可推荐各领域专家不超过2名。
三、专家义务
根据工作安排,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相关的会议活动、培训指导、开展评审、核查验收、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对其作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负责。因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有关活动知悉相关工作内容,须严格执行保密有关规定,不得以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专家本人与工作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存在影响工作公正性的,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家征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审核等程序进行,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有意愿入库的专家填写《贵州省老年友好型社区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于10月13日15: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教师工作部刘军红内网邮箱。逾期不再处理。
(二)学校汇总后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1.省老龄办关于商请推荐有关专家的函
2.贵州省老年友好型社区专家申请表
教师工作部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