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和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工作部对申请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的条件进行审核,以下3名教师符合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孙秀华 杜 景 曹剑锋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8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8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安丽娜 电话:139****0336)
教师工作部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