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黔府办函〔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省教育厅决定遴选一批心理名师工作室。为做好我校心理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心理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9名,含主持人不超过10个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心理学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可优先领衔或参与,鼓励校外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参与,酌情吸纳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辅导员、班主任或一线教师参与。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上报1个名师工作室
四、申报方向
心理名师工作室可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建设周期为2-3年。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推荐报告纸质版(申报表一式3份,其他材料1份)交到教师工作部(信息楼13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郭宏玮老师内网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郭宏玮老师,电话8627757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
工作室评选建设的通知》
2.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