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2024年年度考核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3〕94号)精神,现就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2024年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已满5年及以上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展聘期考核,认定未满5年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展2024年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对象及考核形式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3〕94号)文件规定,对“双师双能型”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工作的质量、效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材料递交
认定已满5年及以上的“双师双能型”教师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聘期自评表》(附件3)及相关考核材料至所在单位。
认定未满5年的“双师双能型”教师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4)及相关考核材料至所在单位。
2.单位考核
所在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照《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3〕94号)指标要求,对认定满5年及以上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展聘期考核,对认定未满5年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展2024年年度考核。
考核完毕后,各单位将认定满5年及以上的“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自评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学院核定原件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学院公章)、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5,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章)、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纪要交教师工作部(信息楼1312办公室);未满5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5,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章)交教师工作部备案。以上材料请均于2024年12月3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教师自评表、教师年度考核表、各单位考核结果统计表)发教师工作部安丽娜内网邮箱。
3.学校审核
学校“双师双能型”考核领导小组对认定满5年及以上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进行聘期考核情况复核。
四、有关要求
(一)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当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5%。
(二)学校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学校续聘为“双师双能型”教师;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且1年内不得重新认定。
(三)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未按期提供聘期内考核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0851-86277577)。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3〕94号)
2.待考核“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
3.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聘期自评表
4.贵州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度考核表
5.考核结果统计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