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和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工作部对申请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的条件进行审核,以下2名教师符合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张 勇 李乐京
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9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9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吴敏 电话:13984352311)
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