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二)具体要求: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2023年4月20日至4月28日时间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并报名,选择“贵州师范学院”为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其中,在填写“任教学科”时,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且必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如申请人员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将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界定申请人员是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5月8日一5月18日(上班时间)。
(二)现场确认地点:信息楼1314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认定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认定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水平不作具体要求。
4.《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可在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gzgspx.gspxonline.com/)下载。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系统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用于证书制作,必须与本人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底板一致。
6.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结论原件(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详见附件2。(注: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建议去乌当区人民医院)
7.长期聘用的教学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可以证明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请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准备档案袋(普通牛皮纸档案袋),并将档案袋内材料名称用A4纸打印贴在封面上;
袋内提供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与报名时底板一致,证书使用);
2.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结论原件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长期聘用教学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可以证明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在编在岗教师不需要提交)。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用曲别针或小票夹夹住,装入档案袋
(二)请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将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否则还需提交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否则还需提交复印件)、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于现场确认阶段交教师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师工作部在复印件上签章;
附件:1.思想品德鉴定表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