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的通知》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
二、请各二级单位,利用开学工作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契机,组织教师开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教育法》《教师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的有关文件(附件2)。警醒广大教师涵养高尚情操,牢记为人师表,增强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教师法治教育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的通知
2.教师法治教育学习资料
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