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附件3)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组建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建设由监测评估专家和学科专家构成。监测评估专家含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心理学、统计学等监测评估方向专家;学科专家含教育基本理论、教育信息技术、思想政治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科学(物理、地理、生物)教育、化学教育、历史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育教学专家。
二、推荐遴选条件
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推荐遴选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站位高,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熟悉基础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二)长期从事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教育监测评估、教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和省级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发展政策。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0名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及时认真开展推荐工作,请于11月2日17:00前,将《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3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签字盖章后报教师工作部(信息楼1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教师工作部郭宏玮内网邮箱,经学校审定后将推荐人选上报。
附件:1.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员推荐登记表
2.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员推荐汇总表
3.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