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贵州师范学院首届最美“印山红烛”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6:01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jsgz

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表彰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学和管理实绩突出、深受师生喜爱的优秀教师、辅导员和教育工作者,激励教师积极投身学校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并在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最美“印山红烛”评选办法(试行)》,切实做好首届最美“印山红烛”推荐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含党政、教辅、科研机构)、辅导员

2.贵州省实验中学在编在岗教师、班主任。

(二)名额

1.贵州师范学院10。(其中专任教师7人、管理人员2人含党政、教辅、科研机构辅导员1人。以上名额分配按各类在编在岗人员占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贵州省实验中学3

、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采取逐级推选、民主择优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评选坚持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评选条件

(一)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教师)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高。

2.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教学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5.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时参加校级培训和院级培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导师制、助教制或外出访学、进修、校内外培训、实践锻炼,并达到相应学习要求及学时规定。

6.候选人须在我校教龄满5(含)年以上,从事一线教学、具有讲师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获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教师。

(二)管理人员含党政、教辅、科研机构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方面表现出色。

5.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6.候选人须在我校工作满5(含)年以上,获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管理人员

(三)辅导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工作主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

3.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显著。

4.获校级“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优先推荐。

5.候选人须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含)以上,获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辅导员。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

1.专任教师:各学院含教育信息网络中心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可推荐候选人1名教师工作部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牵头组织候选人推荐审核

2.管理人员:各学院、机关党委各支部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向人事处报送符合条件候选人人选(1名)相关材料,人事处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牵头组织候选人推荐,推荐候选人8名(学院、机关各4名);

3.辅导员:学工部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牵头组织候选人推荐,可推荐候选人4名。(候选人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三)

投票阶段

9月1日-9月4日通过线上宣传及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投票结果排名前16名贵州师范学院最美印山红烛候选人进入评审阶段。(贵州师范学院:专任教师前10名、管理人员4学院前2名、机关前2名、辅导员2名

)评阶段

学校领导小组对投票排名前16名贵州师范学院最美印山红烛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10名贵州师范学院最美印山红烛人员名单报校党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贵州师范学院最美印山红烛人选

贵州省实验中学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行组织候选人推荐投票及评审最终评选结果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表彰阶段

学校各平台对荣获最美印山红烛荣誉称号的教师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活动;各单位在候选人推荐环节,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以事迹为基础,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推选、评选、宣传学习等阶段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在学校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为保证评选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开展候选人推荐及公示工作,务必于2022年8月3012:00前将公示情况说明及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见附件一、附件二)纸质版交信息楼1312室,电子版发送至郭宏玮老师内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联系人:郭宏玮,联系电话:0851-86277577    

 

 

     党委教师工作部(处)

                                   2022年8月25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22年青岛大学访问学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职称线上申报时间调整的通知

文章下载】     【打印】    【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