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附件3)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实施“强师工程”,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省教育厅拟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以适应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师队伍评价改革的需要。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的在职在编教师。推荐人选任教或研究学科应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科学、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等。
二、推荐名额
3人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践行素质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教学经验丰富,原则性强、踏实认真、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善于团队协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观念,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命题工作的保密规定,履行保密责任,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评价测试等有较深入的研究;在学科教学教研中能起到带头作用,有较深的造诣: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四)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命题工作,对相关学科的评价测试有一定的研究。承担过省级各类教育考试命题的教师优先推荐。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较长时间的封问式工作。能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推荐办法与工作要求
(一)推荐办法
1.教师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择优遴选、审核上报。
2.推荐人选须认真填写《贵州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贵州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师德师风、专业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把好师德师风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推荐的第一标准。
2.入库教师经审查合格并被聘承担有关工作任务后,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其受聘期间本单位的教学和其它工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在工作量考核、晋级、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评价认定时综合考虑。
3.省级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对入库专家实行工作实绩考核,定期调整更新专家名单。
4.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郭宏玮内网邮箱。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信息楼131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师工作部郭老师,咨询电话86277577
附件:1.贵州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贵州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