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师院发〔2017〕123号)要求,为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现就开展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职教师,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者(非高校教师系列)。如:工程师、经济师、主治医师、一级教练等;
(二)取得现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特许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如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等;
(三)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及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四)在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优秀奖以上、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并有获奖证书;
(五)有在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脱产连续一年或近五年内不脱产累计两年以上从事行业(企业)工作,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六)主持完成两项及以上基础教育研究开发项目(地厅级及以上),具有良好效果,且研究成果已被教育部门实际应用,具有教育部门认定证明;
(七)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行业(企业)使用,达到同行行业(企业)中先进水平;
(八)在教学实践中提炼出四项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实训案例,经过实际应用且应用效果良好,得到行业(企业)认可,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具有推广价值;
(九)近3年中累计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个及以上。项目经过学校评审认定。
二、“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个人填写申报表《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将从事具体专业实践工作证明材料、有关证书及其他有效材料原件上交各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教师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各单位需对审核申报者参加实践工作的内容和行业资格证书与所从事专业方向是否一致提出意见,并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附件2);
(三)复核、评审:“双师双能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进行评审;
(四)公示:评审后的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认定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认定,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五年。
三、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
2020年5月8日-5月14日
(二)学院、部门审核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22日
(三)学校审定时间
2020年5月25日-2019年5月29日
四、其他事宜
(一)请申报老师认真阅读《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3),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条件进行申报。
(二)请各学院、部门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及统计表统一于5月23日下午4点前报至“双师双能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楼1314办公室),联系人郭宏玮,电话86277577;
(三)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和组织教师按时申报,过期不再收取申报材料。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
3.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师工作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