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遴选2017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48号)和《2017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附件)通知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7年选派我国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攻读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为期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按照《2017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执行(附件)。
二、推荐程序
1、相关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将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处1314办公室。
2、教师工作处汇总推荐人员名单后,会同对外交流合作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批准。
3、派出人选由对外交流合作处组织申请上报工作。
附件:《2017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
教师工作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