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19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9]23号)文件精神,凡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取得教师资格且教龄满30年的同志均可申请办理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请符合申办条件的教师于5月31日前填写《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并请附上教龄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教师资格证书、授课相关证明材料等),请将纸质版送至教师工作处审核汇总,同时将附件1、2电子版发教师工作处吴敏内网邮箱,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按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敏 ,信息楼1314室 联系电话:0851-86277577
附件:
1、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
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
教师工作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