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十三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修订)》(贵师院发〔2018〕46号)、《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修订)》(贵师院发〔2018〕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对各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要求,按照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整合后的工作实际,在学院调整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或补充本学院2018年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请于8月31日前送教师工作处(信息楼1314室),电子版请发吴敏老师内网邮箱。
教师工作处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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