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我校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的通知》(贵师院发〔2016〕75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准,具有一定影响和较大发展潜力的教育教学名师,领衔建设面向全校的“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现就推荐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在全校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副高职称及以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在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近三年内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至少3人以上。
4、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能够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应用实践。
5、教研水平高、能力强。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三、推荐程序
1、个人自愿申报,并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附件1)要求和上述申报条件,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附件2);
2、由在学院(部)签署推荐意见;
3、由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公示
4、学校审批确认,并正式授牌成立。
四、推荐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16年11月9日前;
2、各学院(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11月9日将推荐表报送学校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吴敏。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2、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教师工作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