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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08:44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jsgzc

关于选派教师参加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通知》(见附件1)要求,分配给我校名额12名(其中,第一期6名,第二期6名),按照学校领导意见,加大对我校教师培训力度,另争取8名,共20名(即每期10名)教师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45周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具有投身教学志向,能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

3、目前承担有具体的教学任务,在学校能发挥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552030日,519日报到,共10天。

第二期,2015624日-73日,623日报到,共10天。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照“大背景、宽基础、厚专业、重实践”的理念进行安排,主要包含政治经济大局、高教理论、教师发展、教学技能、信息技术、身心健康、人文素养、互动交流、实践考察、学习成果模块十个模块。

五、名额分配

期数

时间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历史与社会学院

经济与政治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地理与旅游学院

体育学院

艺术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马列主义教学部

51930

1

1

1

1

1

1

1

1

1

1

 

 

 

623日-73

1

1

1

1

1

1

1

 

 

1

1

1

合计

2

1

2

2

2

2

2

2

1

1

1

1

1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在分配名额内,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于2015417日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报名表(见附件23)报送教师工作处,并将电子稿发吴敏老师内网邮箱。

(二)本次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由省级师训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教师凭培训通知及培训合格证书回学校报销,生活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通知》

        2、《参训教师信息表》

        3、《参训教师报名表》

 

                                      教师工作处

                                    201547

 

上一条:关于举行全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第29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学习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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