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24号)和《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47号)要求,为有效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就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实施情况进行统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青年教师:制定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撰写教案、制作课件、试讲,听导师课,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鉴定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情况。
2、导师:对所带青年教师提出改进意见,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听取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指导记录表》,撰写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工作报告情况等。
3、学院(部)提交2016年导师制、助教制工作总结。
二、统计要求
各学院(部)将《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鉴定表》、《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指导记录表》、2016年导师制、助教制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下午3:00前交教师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侯太丽老师内网邮箱。
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支撑工作之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实施过程的组织和督促工作。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鉴定表》
2、 《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指导记录表》
教师工作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