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队伍,规范教师行为操守,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结合评建工作和学校实际,学校将制定《贵州师范学院教师行为规范》,现将《贵州师范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于2015年7月20日前,发到教师工作处吴敏老师内网邮箱,同时将纸质稿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师工作处。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见内网)
教师工作处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