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支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按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硕士、博士要求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计划申报及人员推荐
1、各学院、部门围绕本单位“十三五” 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硕士点建设、“双一流”建设、师范专业认证等工作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计划申报和报考人员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门认真查阅对口支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录,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报考对口支援学校博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并将推荐报考人选的报考申请表报教师工作处。
3、教师工作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学院(部)所报学科专业以及推荐报考人选进行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
4、学校与华中师范大学商洽有关招生计划申请事宜,并上报教育部。
由于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于9月26日中午12点前报教师工作处1314办公室侯老师处,以确保本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报考对口支援学校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教师工作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