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面试考官的通知》(黔教办师〔2013〕615号)通知精神,按照学校意见,现就我校推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面试考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养高,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熟悉教师资格制度有关政策规定。
 
 (二)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高校人选须是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
 
     二、推荐程序
 
 1、本人自荐和所属学院(部门)推荐相结合。
 
 2、在本人自荐和所属学院(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经所属学院(部门)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上报。
 
 三、推荐时间及报送方式
 
     各学院(部门)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将《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稿送交学校教师工作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学校教师工作处吴敏老师内网邮箱。
 
 学校审核后,将于2013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附: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面试考官的通知》
 
 2、《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人选推荐表》
 
  
 
      教师工作处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