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师院发〔2016〕50号)要求,现就建立“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下简称“工作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每学院(部)可申报一个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1、设立有基础教育教研室或经学校教务处认定的与教师教育类相关的教研室。
2、在贵州省教育厅认定的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且主持人所在学校(幼儿园)为贵阳市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建议名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由各学院与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协商,并按工作站工作任务签订意向协议。
2、由各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站工作计划(含人员组成等),并在申报时提交学校。
3、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建立工作站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后,正式确认。
四、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2016年8月30日前。将与主持人意向协议和工作站工作计划报送学校教师工作处。
2、认定时间:2016年9月10日前。学校将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工作站,由学校与名师主持人所在学校进行沟通,须取得所在学校同意,合格并得到所在学校同意后正式确认。
3、成立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学校将召开成立会议,正式授牌成立。
附件:《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