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第29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学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选送第29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学员的通知》(黔语办函【2015】3号)(见附件1)要求,我校拟选送3名教师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担任双语师资培训课程的主讲教师,熟悉普通话推广工作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民族地区双语师资培训工作;
2、从事民族地区双语师资普通话培训教学工作3年以上,有丰富的民普双语师资培训经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和普通话语言学基础理论,能较好地掌握民普双语教学规律,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和语言学相关专业,原则上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5、不宜选送体弱多病、患传染病或怀孕的同志参训。
二、培训时间
2015年5月31日—6月14日
三、其他
请各学院(部)、部门在符合上述选送条件的教师中进行推荐(其中请文学院至少推荐2人),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5年4月2日下午2点前报教师工作处,并将电子稿发吴敏老师内网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选送第29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学员的通知》
2、《第29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学员报名表》
教师工作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