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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4:55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吴敏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际,按要求进行2015--2016年度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现就2015--2016年度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登记范围

登记时限为201511日至20161231日内参加的以下继续教育形式培训。

1、由省人社厅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

2、由学校组织的培养培训(学历、岗前、访学、华中师大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见习实践、贵州省名师工作室跟岗学习、全校中青年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校内由教师工作处牵头组织的其他培训等),且合格;

3、由学校同意外出参加的有关培训班学习,并取得证书和在教师工作处已经备案;

4、参加各学院(部)导师制学习,并按《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年度学习内容,且考核合格。

5、各学院在向学校备案后,开展的教师专项培训。

6、符合学校明确以科研为主的专职教师,按《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三、登记流程

1、每位教师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2、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将《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学校教师工作处。

3、教师工作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并公示。

四、学时计算

参加的培养培训,按《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相关学时学分计算。

五、登记时间

12017310日— 317日为教师个人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时间;

22017318日—324日为学院(部)汇总审核时间,并于20173 27日前将《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报送教师工作处(请将汇总表电子稿发教师工作处侯太丽老师内网邮箱);

3201743日前为学校审核时间;

42017410日进行公示和学分登入。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2、《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3、《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

4、《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

 

                

               教师工作处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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