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际,按要求进行2015--2016年度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现就2015--2016年度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登记范围
登记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参加的以下继续教育形式培训。
1、由省人社厅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
2、由学校组织的培养培训(学历、岗前、访学、华中师大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见习实践、贵州省名师工作室跟岗学习、全校中青年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校内由教师工作处牵头组织的其他培训等),且合格;
3、由学校同意外出参加的有关培训班学习,并取得证书和在教师工作处已经备案;
4、参加各学院(部)导师制学习,并按《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年度学习内容,且考核合格。
5、各学院在向学校备案后,开展的教师专项培训。
6、符合学校明确以科研为主的专职教师,按《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三、登记流程
1、每位教师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2、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将《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学校教师工作处。
3、教师工作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并公示。
四、学时计算
参加的培养培训,按《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相关学时学分计算。
五、登记时间
1、2017年3月10日— 3月17日为教师个人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时间;
2、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为学院(部)汇总审核时间,并于2017年3 月27日前将《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报送教师工作处(请将汇总表电子稿发教师工作处侯太丽老师内网邮箱);
3、2017年4月3日前为学校审核时间;
4、2017年4月10日进行公示和学分登入。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2、《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3、《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
4、《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汇总表》
教师工作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