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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0:40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jsgz

贵州师范学院文件

贵师院发〔2016〕75号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校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准,具有一定影响和较大发展潜力的教育教学名师,领衔建设面向全校的“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特制定本方案。

一、性质与宗旨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姓名命名、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由学校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研、科研和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合作共同体。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校教育教学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指导下,立足学校“一型两性”办学定位和“一体两翼”学科专业群建设,以“名师带动”为原则,以专业(学科)建设的课题研究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在名师带领下,工作室团队协同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为我校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及交流的平台和可资借鉴的新模式。

二、组成与选拔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成员可跨学科[专业])、主持人助理和工作室顾问组成。

(一)“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在全校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副高职称及以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在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近三年内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至少3人以上。

4.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能够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应用实践。

5.教研水平高、能力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本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科研课题。

(二)“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在岗在编的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和进取心,虚心好学,潜心钻研,具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

3.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能够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实践。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个人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院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三)主持人助理选拔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助理,由主持人在成员中选定,并报学校备案。

(四)顾问选聘条件

1.在本工作室学科(专业)领域中,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1-2人,并可每年到工作室实地指导不少于一周时间。

2.顾问聘请,由各主持人自己聘请,报学校备案,并由学校颁发聘书。

三、职责与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使之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通过有目标有步骤的培训和实践,力求使本室成员实现师德修养出样板,课堂教学出质量,课题研究出成果。发挥他们在本学科教学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力争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必须建立个人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以记录每个成员的成长足迹。包括个人发表科研成果、论文、优秀教学设计、学习笔记、教学反思、获奖证书等资料,为今后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也为工作室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

2.开展课题研究。“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名师工作室在一个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学校委托的专项研究课题。

3.推广教学成果。“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的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4.开发教学资源。“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组建与审批

1.确定主持人。

“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全校范围内符合“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选拔条件者担任。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经其所在学院(部)推荐并签署意见,由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批确认。

2.选拔成员。“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的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按照“个人申请、双向选择、关注层次,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学校教师中,选定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作为“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候选人,经各学院(部)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共同审核确认后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原则上6-8名,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部)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学院跨学科(专业)教师至少为三分之一。

五、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处,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指导、年度评估及考核。在推荐名师、外出进修培训人员,优先推荐工作室人员。

2.“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挂牌学院(部)应安排一名学院(部)领导主管协调该项工作,并为该名师工作室设置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负责对设立的本学院(部)“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院(部)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所有成员在学院(部)享有一定的工作量。

4.各工作室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并报所在学院(部)审批,同时上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工作周期内,每个校级“名师工作室”每年由学校补助业务活动经费3万元(第一次划拨1.5万元,另1.5万元在年度中期经考核合格后,以奖代补形式划拨,不合格不划拨)。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顾问指导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出版和日常办公事务等。

3.经费使用。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和学校财务规定有计划地支出,专款专用。

(三)考核评估

1.“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以两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要求,通过现场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审核等多种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两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总结性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教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3.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销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贵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具体量化考核细则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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