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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教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6:19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jsgz

各学院: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提升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基本业务能力培养,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24号)(附件1)和《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47号)(附件2)要求,为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配备指导教师进行专门培养。

1.新进校专任教师。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3年的新调入、引进的青年教师。

3.从其他岗位新转入教学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

4.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所在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二、职责任务

每位青年教师接受指导的期限原则上为2-3年,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一)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负责制定青年教师具体培养计划,为本单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成立考核小组,对导师和助教执行计划进行检查、考核,评定青年教师培养效果,并报送相关材料:xx学院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计划,《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5)。      

  (二)导师

1.思想品德: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2.课程教学: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培养计划,指定进修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协助选用教材,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每学期听课并指导青年教师课不少于10节。

3.研究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前沿情况,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正确开展研究(包括教学研究)工作。

4.实践能力:协助教学单位安排并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工作。

(三)青年教师

1.形成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2.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听课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学时,并在教师的指导下系统地完成1门课程全程助教任务,每学期担任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辅助任务,教学辅助课时不少于导师所开课程的1/2学时,包括备课、撰写教案以及制作多媒体课件,批改作业,参与答疑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并协助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实训活动与毕业设计。

3.服从导师的指导,主动和导师保持经常性的思想交流和业务交流。指导对象在接受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等进行总结,并向导师以及所在学院汇报。

4.每学期听课(导师开设的课程或相关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门课程,每周每门课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并做好听课笔记,撰写教学心得。

5.进入导师所在的课程组或团队,学习导师的教学经验,掌握教学方法。

6.撰写教学心得体会1篇(2000字以上)。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7月6日前,请各学院将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工作计划纸质版一份(负责人签字盖章),《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信息楼1314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稿(文件夹请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资料)发教师工作部郭宏玮老师内网邮箱。

2.2023年11月30日前,由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3.2023年12月上旬,各学院对导师和助教执行计划进行考核,评定青年教师培养效果;教师工作部收集《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鉴定表》(附件4)、《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指导记录表》(附件6)、导师及助教的听课记录本、学院2023年导师制、助教制工作总结。

4.2023年12月20日前,将对各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教师工作部将根据各学院所提交的对本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2.对于考核成绩合格的青年教师,每一学年按80学时记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3.对于考核成绩合格的导师,每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每一学年按120学时记入本人(在岗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4.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过程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要督促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审核批准计划,督查执行情况,学校按管理办法规定,各学院导师制、助教制工作情况将纳入对学院的年终绩效考核。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24号)

2.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47号)

3.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4.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鉴定表

5.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汇总表

6.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指导记录表


                                     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9日


  •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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