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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14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责任编辑:jsgz

各学院、部门:

接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将于2023年11月18日-11月25日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19日,11月25日培训;12月17日考试(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见群通知,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2)。

二、培训地点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三、教材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

11月14日-16日17:30前

(二)领取地点

信息楼1314办公室

四、培训考核

(一)考核方式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采取撰写课程论文的形式进行。

具体见附件

(二)考核成绩

1.考勤要求。培训实行学员请假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员,必须出具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的请假条交至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报送至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请假超过五分之一面授学时的学员,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考核。

2.成绩构成。培训成绩由考勤、考试、论文等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判。考勤合格后,以考试、论文得分组成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试、论文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一科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成绩补考。单科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可参加下一年的补考,两科及以上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培。

五、培训要求

1.必修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现场培训,于12月17日进行考试(含补考科目);自学课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提交论文(具体要求见附件1)。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请按照培训点要求的时间提交论文。

3.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老师请加“2023贵州师范学院岗前培训”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2),便于培训相关事宜通知。

4.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老师,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到信息楼1210会议室召开岗前培训会议,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并现场签到。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郭宏玮老师,电话86277577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考试内容及要求

     2.2023年岗前培训微信群二维码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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