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现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成员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请于5月21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请附学习活动照片3-5张)纸质版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信息楼131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教师工作处吴敏老师内网邮箱。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