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及三类认证标准意见的函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按照国家关于教师教育发展总体部署,研究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及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等三个专业认证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将作为有关师范院校办学水平的监测,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人员对以上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请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稿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处吴敏老师内网邮箱(请用审阅修改模式)并于8月18日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反馈至教师工作处1314办公室,若无异议也请说明并反馈。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征求意见稿)
教师工作处
2017年8月11日